首页 > 精选范文 >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才,东北师范大学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年度自主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 具有突出的艺术或体育特长,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 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涵盖文理兼招的专业类别,具体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十余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由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3. 笔试面试:通过初审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环节;

4. 综合评定:综合考虑笔试成绩、面试表现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可享受一定分数优惠录取政策。具体降分幅度依据考生所在省份当年高考政策而定,请密切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2.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安排发生变化,我校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最新消息。

东北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请勿作为正式文件使用)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