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制定了《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这一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工作措施,打造一个更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目标
1. 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感。
2. 改善城市面貌:整治市容市貌,优化绿化美化工程,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3. 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居民生活便利。
4. 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意义和要求,组织志愿者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行动。
2. 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保持街道整洁。
3.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道路改造升级,增加停车位供给,完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4. 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 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 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 监督评估: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县向更高层次迈进,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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