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同一性作用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中,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矛盾的同一性,则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特性。这一原理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统一关系的本质,是理解事物发展过程的重要理论基础。
一、
矛盾的同一性作用原理强调,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它们并不是彼此排斥、互不关联的,而是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依赖。这种“同一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相互依存:矛盾的两个方面不能孤立存在,必须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
2. 相互贯通: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渗透、互相包含。
3. 相互转化: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
同一性并非静止不变,而是在斗争中实现的。没有斗争,就没有同一性的动态发展;没有同一性,斗争也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因此,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二、表格展示
内容要点 | 具体说明 |
定义 |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的性质。 |
表现形式 | 1. 相互依存 2. 相互贯通 3. 相互转化 |
相互依存 | 矛盾双方不能孤立存在,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前提。例如:生与死、高与低。 |
相互贯通 |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渗透、互相包含。例如:新旧思想的交融。 |
相互转化 | 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可以向对方转化。例如: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
与斗争性的关系 | 同一性存在于斗争性之中,斗争性推动同一性的发展,二者共同构成矛盾运动的动力。 |
实践意义 | 认识和处理矛盾时,应看到对立面之间的联系,避免片面化、绝对化。 |
三、结语
矛盾的同一性作用原理不仅是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也是指导实践的重要方法论。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复杂问题时,要善于发现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更有效地推动社会进步和个体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