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厂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物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2. 厂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附件平面图。
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五日内将当季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厂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正常的生产条件。
2.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厂房,但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结构或用途。
3. 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厂房内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厂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厂房。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厂房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权要求减免相应租金或解除协议。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