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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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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蹲一个热心人,求不嫌弃我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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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1:14:58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4238(教育部备案)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53号

六、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七、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八、招生专业: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30余个专业,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领域。

九、招生计划: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录取规则:

1.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在投档线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对于进档考生,若所报专业已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至其他未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十二、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mec.edu.cn

招生电话:0471-6590222

招生邮箱:zhaosheng@nmec.edu.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53号

十四、其他说明:

1. 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3.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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