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是什么意思】在哲学中,“矛盾”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尤其在辩证法中被广泛讨论。所谓“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两个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方面(即矛盾的两个方面)同时存在,并且它们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这种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是辩证法的核心思想之一,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动态平衡。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指的是在事物内部存在的两种相反或相对的力量或因素,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对立),但又彼此依赖、互为前提(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事物的整体,并推动其发展变化。
例如,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就存在这种矛盾关系: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会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形成对立;另一方面,新的生产关系又必须建立在生产力的基础上,因此两者又是统一的。
表格展示:
概念 | 含义 | 举例 |
对立 | 矛盾双方在性质、方向、利益等方面存在差异甚至冲突 |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
统一 |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共同发展 | 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相互依存 |
辩证关系 | 对立与统一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二者不可分割 | 自然界中的阴阳、人体内的阴阳平衡 |
作用 | 推动事物发展、变化和运动 | 经济危机与经济复苏之间的交替过程 |
哲学意义 | 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强调动态平衡 | 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
通过理解“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含义,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更全面、客观的思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