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标类信息发布的流程与标准,确保各类招标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参与方,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与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保养等各类工程项目。
二、信息发布原则
1. 公开透明:所有招标信息必须在指定平台公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或延迟发布。
2. 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潜在投标人都能平等地获取到招标信息,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
3. 及时有效:招标信息应尽早发布,并保持其时效性,以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准备响应文件。
4. 合法合规:信息发布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信息发布渠道
1. 官方网站:通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设立专门的招标信息发布专栏,作为主要的信息发布平台。
2. 媒体公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辅助宣传,扩大知晓面。
3. 电子平台:鼓励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信息传递,实现全程数字化管理。
四、信息内容要求
招标信息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
- 投标资格要求;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费用;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招标信息发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同时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投诉,维护市场秩序。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将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办法》的主要介绍。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