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在职员工。临时用工、外包人员等可根据具体协议执行相关条款。
二、加班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后继续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劳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安排的工作任务;
- 因突发情况需紧急处理的事务。
三、加班审批流程
1.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 直属上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同意加班。
3.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未经审批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认可,且不支付加班费。
四、加班时间限制
1. 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2.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时加班的,须经公司管理层特别审批,并做好记录。
五、加班工资标准
1. 工作日加班:按员工正常工资的150%支付;
2. 休息日加班:按员工正常工资的200%支付;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员工正常工资的300%支付。
六、调休安排
1. 对于符合调休条件的加班,员工可在事后申请调休,调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2. 调休需提前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安排。
七、特殊情况处理
1. 因工作性质特殊(如项目攻坚、紧急任务等),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适当调整加班安排。
2. 员工在加班期间应遵守公司安全规范,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监督与责任
1.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加班审批,杜绝形式主义和虚假加班现象。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公平、合理、高效的工作环境,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