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试用期员工。所有员工在办理请假手续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请假类型
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事假:因个人事务需暂时离开岗位的,请假时间由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2. 病假:因身体不适或患病需要休息治疗的,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 婚假:员工结婚可按规定享受婚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4. 产假/陪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产假,男员工可享受一定天数的陪产假。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一定天数的丧假。
6.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7. 工伤假:因工负伤或职业病需治疗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医院证明等)。
2. 请假申请需经直属上级审批,涉及较长时间或特殊类型的请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手续。
4. 所有请假记录将纳入员工考勤档案,作为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四、请假审批权限
1. 事假、病假等一般性请假,由部门主管审批。
2. 超过三天的请假,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3. 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需额外审批,但需提前报备。
五、请假期间待遇
1. 事假期间,员工无工资待遇。
2. 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标准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3. 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4. 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六、注意事项
1. 员工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
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有需要时及时联系。
4.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