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教育管理体系中,资金的合理使用与安全保管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校各项经费使用的透明、高效和合规,特制定本《学校现金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等。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审批流程、强化监督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所有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和用途执行,不得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收支两条线原则:学校收入与支出应分别管理,严禁坐收坐支。
3. 安全保密原则:现金存放、交接、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丢失、被盗或被滥用。
4. 公开透明原则:现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公示,接受师生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现金使用范围
学校现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教职工工资、津贴及福利发放;
-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 小额零星支出(如交通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 学生奖学金、补助金发放;
- 其他经批准的临时性支出。
三、现金管理制度内容
1. 设立专用账户:学校应设立独立的现金管理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2. 限额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超限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3. 审批权限划分: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不同金额的支出需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审批。
4. 票据管理要求:所有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按规定进行审核、登记和归档。
5. 定期盘点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学校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学校财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学校能够有效提升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