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塘尾万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透明,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原则
1.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5. 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鼓励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教职工积极参与竞聘。
三、任职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3. 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业绩显著;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拔程序
1. 发布公告: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方式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选拔信息,包括职位名称、数量、报名条件等具体内容;
2. 报名推荐: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或由所在部门推荐;
3.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选名单;
4.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
5. 组织考察:深入候选人的工作单位了解其实际表现情况;
6. 决策任命:综合考虑测试成绩、考察结果等因素后,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7. 正式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下发任命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管理
1.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整个选拔过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2.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
3. 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福永塘尾万里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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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假设情景编写的示例文本,并非真实存在的具体规章制度。在实际应用时,请务必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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