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现对以下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伟,男,汉族,1985年出生,群众,现任某公司技术部经理;
李娜,女,汉族,1990年出生,共青团员,现任某学校教师;
王强,男,汉族,1988年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以上同志自提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在工作中,他们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得到了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经党支部考察,认为上述同志具备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特此推荐。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和群众对以上同志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党支部反映,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XX月XX日至2023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邮箱:XXXXX@XX.com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2023年XX月XX日
希望全体党员及群众共同监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透明,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