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始末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全国范围内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的深入进行,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利益,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中央政府开始着手筹备建立省级自治区的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广西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最终决定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并于同年3月15日正式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这一天对于广西各族人民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从此开启了广西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不仅实现了广西境内各民族平等自治的权利,也为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自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如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局之中,努力打造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书写着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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