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企业联合会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确保仲裁过程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同时,仲裁委员会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次成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标志着我市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下,通过仲裁委员会的专业化运作,能够有效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和支持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特此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