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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保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保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该标准旨在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收费标准以及使用方向,确保城市建设资金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一、征收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适用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住宅项目、商业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公共设施项目等。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会有所差异,以体现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收费标准

1. 住宅项目

- 新建普通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征收。

- 新建高档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征收。

2. 商业项目

- 商业综合体: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征收。

- 单体商业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征收。

3. 工业项目

- 生产性厂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征收。

4. 公共设施项目

- 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益性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征收。

三、减免政策

为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保定市对部分项目实行了减免政策:

-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可申请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等民生工程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经批准的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建设的办公场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资金用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所得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公共交通系统(如公交站场、地铁站点)的建设和优化。

- 城市绿化、公园绿地的建设和提升。

- 应急抢险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五、监督管理

为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依法征收和合理使用,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或挪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结语

《保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出台,标志着保定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和严格的资金监管,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旨在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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