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我省火电行业绿色发展,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三项配套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四项标准,涵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方法、技术规范及实施要求等方面内容,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制定,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欢迎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公众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反馈:
- 电子邮件:sdhbj@shandong.gov.cn
- 信函邮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9号)
我们诚挚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为构建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体系贡献力量。您的每一条建议都将被认真对待,并作为标准修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