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章程范本】为了规范村民自治行为,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村村民理事会的设立、运行及管理工作。村民理事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委员会的重要补充和协助机构。
第二条 村民理事会由本村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三条 村民理事会由5至9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至2名,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或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第四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事务管理;
2. 组织村民参与村级事务讨论和决策;
3. 协调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4. 监督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情况;
5. 参与村庄建设、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
6. 完成村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第五条 村民理事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理事长主持,会议内容应记录在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理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予以罢免。
第七条 理事会应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向村民通报工作进展,接受村民监督。
四、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如有修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村民理事会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旨在推动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