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细则.docx】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接送管理流程,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细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接送人员。
一、接送时间规定
1. 幼儿园实行定时接送制度,具体时间为:上午7:30—8:30为入园时间,下午4:30—5:30为离园时间。
2. 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接送,家长应提前与班主任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接送时间。
3. 严禁家长在非接送时间段进入幼儿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须经门卫登记并由教师陪同。
二、接送人员身份确认
1. 每位幼儿的接送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由家长书面授权的指定人员。
2. 接送时,家长或指定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接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 若由第三方代接,必须提供家长的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接送。
三、接送流程管理
1. 幼儿入园时,由家长将幼儿送至园门口,由值班教师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入园。
2. 幼儿离园时,由指定接送人凭接送卡或身份证件领取幼儿,教师核对信息无误后方可交接。
3. 对于未按时接送的幼儿,教师应及时联系家长,如超过15分钟仍未到园,应立即上报园领导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四、接送卡管理
1. 幼儿园为每位幼儿发放接送卡,接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接送卡丢失或损坏,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申请补办,补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接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被盗用,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安全责任
1. 家长应确保接送过程中的安全,不随意让幼儿离开视线范围,防止走失或发生意外。
2. 教师在接送过程中应认真核对信息,确保每一位幼儿安全、准确地交接到指定人员手中。
3. 对于违反接送规定的家长或接送人员,幼儿园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规定
1.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接送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2. 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接送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幼儿园正式通知为准。
附则:
本细则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文为原创内容,旨在提供一份符合实际需求的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可根据各园具体情况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