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端正执法思想过程中出现的民警不作为和消极作为问题】在当前推进依法治国、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执法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和“消极作为”的现象。
所谓“不作为”,指的是民警在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或应当履行的职责时,未能积极履行职责,甚至推诿扯皮、回避责任;而“消极作为”则表现为在执法过程中态度冷漠、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导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与个别民警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密切相关。尽管上级部门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民警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程序、轻实效”的倾向。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义理解不够深刻,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导致在面对复杂情况时,不能灵活应对、及时处理。
此外,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造成此类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单位在落实执法责任制方面存在漏洞,对民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导致部分民警缺乏动力去主动履职。同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间缺乏有效联动,使得一些不良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民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清单,明确每个岗位的权力边界和工作要求,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优化激励机制,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鼓励民警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总之,在推进执法思想端正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不作为”和“消极作为”等问题的存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目标,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