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晨午检制度》规章制度范本】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晨午检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晨午检流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幼儿的健康异常情况,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在园幼儿及教职工,包括全日制、半日制及临时入园人员。
二、晨检内容
1. 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入园时对每位幼儿进行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如超过37.3℃)者,应立即安排隔离观察,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
2. 精神状态观察:检查幼儿是否有精神萎靡、面色苍白、咳嗽、流涕等异常表现。
3. 饮食情况了解:询问幼儿是否按时进食,有无食欲不振等情况。
4. 个人卫生检查:查看幼儿是否穿戴整洁,有无手部污染或皮肤异常。
5. 传染病症状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症状,疑似传染病者应及时上报。
三、午检内容
1. 体温复查:中午时段对在园幼儿进行二次体温检测,确认无发热现象。
2. 精神状态复查:观察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是否存在异常行为或情绪波动。
3. 饮食与身体状况检查:关注幼儿午餐后的反应,是否有不适或异常表现。
4. 卫生习惯检查:提醒并协助幼儿养成良好的洗手、漱口等卫生习惯。
四、执行要求
1. 晨午检工作由保健医生或指定教师负责,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2.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在《晨午检登记表》中,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4. 每周汇总一次晨午检数据,分析常见健康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责任与监督
1. 园长负责本制度的全面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保健医生负责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3. 家长应积极配合园方工作,如实反映幼儿在家的健康状况,共同维护幼儿身心健康。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园方可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能够有效防范疾病传播风险,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