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点洗车协议书-20211109075939】为规范单位车辆日常清洗管理,提升车辆整洁度和使用效率,保障洗车服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洗车服务单位名称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定点洗车服务,具体包括:车身清洗、内饰清洁、轮胎保养等基础洗车项目。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车辆清单,定期或按需进行洗车作业,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3. 乙方应配备专业洗车人员及设备,保证洗车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
1. 服务时间:根据甲方安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如单位停车场或指定洗车点)。
四、费用结算
1. 洗车费用按次计算,标准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 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结清上月洗车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3. 若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要求减免部分费用或终止合作。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提供准确的车辆信息,并按时安排洗车时间。
2. 乙方应确保洗车过程中不损坏车辆,如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伤,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双方应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若一方不再续约,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