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为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确保公务接待活动公开透明、合规有序。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在公务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接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接待、考察交流、业务洽谈、检查指导等。凡涉及公务接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接待原则
1. 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合理控制接待费用。
2. 按需接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接待,严禁无实质内容的接待活动。
3. 公开透明:所有接待活动应事先报批,事后及时备案,确保过程可追溯。
4. 廉洁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三、接待标准与审批流程
1. 接待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接待标准,包括餐饮、住宿、交通等项目。严禁超标准接待。
2. 审批流程:
- 接待申请需由主办部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接待事由、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预算。
-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 重大或特殊接待事项,需提交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3. 费用报销:接待费用须凭有效票据和审批单据进行报销,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确保票据真实、合规。
四、监督管理
1. 内部监督: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审计检查:单位纪检、审计等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接待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
3.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