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张三
身份证号:110101198001011234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号
被申请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234567890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10-8765432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路某号
仲裁请求:
1.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2,000元;
2.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2,000元;
3.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人民币15,000元;
4.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的全部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2年3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6,000元。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23年1月起,被申请人开始拖欠工资,至今累计拖欠工资12,000元。
2023年6月,被申请人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单方面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但并未提前通知,亦未说明具体原因,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曾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但均未得到合理回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本仲裁申请,恳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张三
2025年4月5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
3. 工作期间相关证明材料
4. 被申请人出具的解除通知或相关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