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是为满足职工在不同生活阶段的资金需求而设立的。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对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总结和分类整理。
一、常见提取条件总结
1. 购买自住住房
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等材料。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可选择按月或按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明。
3. 租赁住房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备案信息。
4. 退休、离职或出国定居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国(境)定居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5. 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
因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6. 其他特殊情况
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经审核后也可申请提取。
二、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表
提取类型 | 是否允许提取 | 所需材料 | 备注说明 |
购买自住住房 | 是 | 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 | 需在购房后1年内申请 |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是 | 贷款合同、还款记录 | 可按月或按年提取 |
租赁住房 | 是 | 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 仅限无房职工 |
退休/离职/出国 | 是 | 身份证、退休证明、离职证明、护照等 | 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
重大疾病/事故 | 是 | 医疗诊断书、费用清单、相关证明 | 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
其他特殊情况 | 视情况而定 | 相关证明材料 | 需提交详细说明并经审批 |
三、注意事项
- 提取申请需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官网或“粤省事”小程序进行;
- 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且需符合提取频次规定;
- 若涉及贷款提取,需与贷款银行保持沟通,确保信息一致;
- 提取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影响信用记录并可能被追责。
以上内容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综合整理,旨在帮助职工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政策,合理使用公积金资源。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直接联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