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有( )。】在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中,部分特定行为因政策支持、公益性质或国家鼓励而被明确列为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对象。以下是对这些行为的总结与归纳,便于理解和记忆。
一、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行为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以下行为属于不征或免征营业税的范围:
序号 | 行为类型 | 具体内容 | 法律依据 |
1 | 金融服务 |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保险、证券服务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及财税[2003]16号文件 |
2 | 农业生产 |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项 |
3 | 教育服务 |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七)项 |
4 | 医疗卫生服务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八)项 |
5 | 政府机关提供服务 | 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取得的收入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九)项 |
6 |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 | 民政部门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十)项 |
7 | 转让无形资产 | 个人转让著作权、专利权等非经营性无形资产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及财税[2003]16号文件 |
8 | 非营利组织活动 | 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非营利性活动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十一)项 |
二、说明与注意事项
1. 政策调整:随着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实施,大部分原营业税应税项目已纳入增值税体系,因此当前实际执行中,营业税已基本停征。但部分特殊情形仍可参照旧规处理。
2. 适用对象:上述免征或不征营业税的行为主要适用于特定行业或单位,如教育、医疗、农业、政府机关等,且需符合相关资质条件。
3. 政策变化:由于税收政策具有动态调整性,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参考最新财税文件或咨询税务部门,以确保合规性。
三、结语
营业税的免税或不征项目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公益、基础公共服务和弱势群体的支持。了解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企业合理规划税务,也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对于考生而言,掌握这些知识点有助于应对相关考试题目,提升实务判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