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范文 >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现就保健食品命名的相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并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与《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予以正式印发。

一、命名原则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科学、准确、简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在命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文字描述。同时,名称中不得包含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内容,如医疗术语、疾病名称等。

二、命名规范

根据《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保健食品名称应由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其中,品牌名需体现企业的特色;通用名须反映产品的功能属性;属性名则用于表明产品的具体类别。此外,在选择具体词汇时,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已注册商标产生混淆。

三、注意事项

企业在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时,必须提交完整的命名方案,并接受相关部门审核。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将不予批准。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活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落实本通知精神。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希望通过此次调整,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整体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选择。

特此通知。

[此处可添加具体日期]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