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从事安保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的保安人员。
一、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与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 负责校园内的日常巡查工作,重点区域如教学楼、宿舍区、食堂、实验室等应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遇到突发事件时,迅速反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4. 熟悉校园环境和应急疏散路线,掌握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具备初步的应急救护能力。
5. 维护校园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制止可能发生的冲突或不良事件。
二、工作纪律
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串岗,确保全天候在岗履职。
2. 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标识,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树立正面的校园安保形象。
3. 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禁态度粗暴、言语不当或滥用职权。
4. 严禁私自接受他人财物或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5. 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打牌、玩游戏等与职责无关的行为。
三、培训与考核
1. 所有保安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沟通技巧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实战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群众反馈等综合评定,作为奖惩依据。
4. 对于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调岗或辞退处理。
四、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需经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园。
2. 对携带物品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必要检查,防止违禁品带入校园。
3. 加强夜间巡查力度,重点关注围墙、门窗、监控盲区等薄弱环节。
4.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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