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及物质概念的科学规定及6419)】在哲学发展史上,关于“物质”这一基本范畴的理解始终是思想家们探讨的重要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对物质概念进行了深刻而系统的阐述,形成了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物质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它能够被人的意识所反映。这一观点是对以往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与超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指出,物质世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都根植于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与发展之中。
物质概念的科学规定,首先体现在其客观性上。马克思主义强调,物质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是由人的思维或感觉所创造出来的。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物质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客观性不仅是哲学上的基本前提,也是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
其次,物质概念的科学规定还体现在其可知性上。马克思主义认为,虽然物质本身是无限的、复杂的,但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和科学认识,人可以逐步接近对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人的认识能力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物质世界是可以通过实践和科学手段加以探索和理解的。
此外,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还强调了物质与运动的关系。物质是永恒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这一观点不仅揭示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也为理解社会历史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下,物质概念进一步拓展到了社会领域。马克思主义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而社会意识则是对这种物质生产方式的反映。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不仅为自然科学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也为社会科学和人文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过对物质概念的科学规定,马克思主义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突破,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