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子科技大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的相关规定,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吸烟对身体健康和公共环境的危害,带头遵守国家和地方控烟法律法规,自觉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主动劝阻他人吸烟,以实际行动带动全校师生共同维护无烟校园。
二、严格遵守规定,落实禁烟要求
全体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及所在单位的禁烟管理规定,在办公场所、教学区域、会议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严禁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公务活动中携带香烟进入禁烟场所。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禁烟意识和健康观念。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并带头宣传控烟知识,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学校将加强对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禁烟措施落到实处。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续发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禁烟管理细则,将禁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内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校园控烟成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传达贯彻本通知精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共同营造整洁、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