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护士管理规定】为规范护理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与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护理部护士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护理人员,包括注册护士、实习护士及护理辅助人员。
一、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
1.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护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2. 护理人员需按照排班表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或擅自调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护士长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3.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洁,佩戴胸牌,语言文明,态度端正,尊重患者人格尊严。
二、业务能力与培训要求
1. 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技能考核及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 新入职护士须通过岗前培训及考核后方可独立上岗,实习护士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
3. 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分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
1. 护理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医疗资料。
2. 在工作中应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患者,杜绝推诿、敷衍等不良行为。
3. 护理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或宴请,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风气。
四、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1. 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确保护理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 对于危重患者、特殊病例,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护理部将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护理工作持续改进。
五、奖惩机制
1. 对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 护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护理质量评价与反馈,共同推动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护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护理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