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制度
为确保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原则
1. 依法公开原则: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公平性,避免任何偏颇或歧视。
3. 及时准确原则: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为目标,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工作协调机制
1. 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统筹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明确职责分工:各科室需明确各自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务。
3. 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4. 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个科室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上传下达相关信息。
三、信息公开范围
1.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
2.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3. 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解答;
4. 服务指南及办事程序说明;
5. 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四、信息发布流程
1. 信息收集整理:各业务科室应及时搜集整理本部门产生的各类信息资料;
2. 审核把关: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3. 网站平台发布: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对外发布;
4. 反馈跟踪:密切关注社会反馈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后续措施。
五、监督考核办法
1. 内部自查自纠: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外部评议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3. 年度绩效评估: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严格奖惩兑现。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完善时,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制度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在共同努力下共同推进我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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