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临时用工、兼职人员及其他非正式员工的离职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离职类型
员工离职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自愿辞职: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
2. 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3. 依法解除: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离职交接:员工在离职前需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三、离职申请与审批流程
1. 员工自愿辞职应提前30日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2. 若员工处于试用期,应提前3日提出辞职申请。
3. 直属上级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安排面谈,确认离职原因及意向。
5. 最终由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手续办理
1. 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以下事项:
- 办理工作交接,包括文件资料、设备工具、客户信息等。
- 归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牌、电脑、办公用品等)。
- 结清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财务事项。
- 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或停缴手续。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并确认所有手续的完成情况。
3. 离职员工需签署《离职确认书》,确认无遗留问题。
五、离职面谈与反馈
公司鼓励在员工离职时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收集对公司的建议与意见,以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保密与竞业限制
1. 员工在离职后仍需遵守公司关于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的保密义务。
2. 对于涉及核心技术或关键岗位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其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工作。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结语:
良好的离职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员工满意度与企业形象的关键环节。公司将继续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得到尊重与妥善处理,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双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