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假与休假行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请假类别
1.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的,应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休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期间按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3.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法定婚假,具体天数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4. 产假/陪产假:女员工生育享有法定产假,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具体天数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制度执行。
6.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7. 调休/补休:因加班或其他原因未能正常休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补休。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及联系方式。
2. 请假申请须经直属上级审批,涉及较长时间或重要岗位的请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及时电话或微信通知主管,并在返岗后补办手续。
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 请假两天至三天,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
3. 请假四天及以上,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四、请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1.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 病假期间按公司规定发放基本工资;
3.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4. 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5. 调休或补休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五、其他规定
1. 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有紧急事务联系。
2. 员工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3. 请假记录将纳入员工考勤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对于违反请假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罚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合理、高效的请假休假管理体系,确保员工权益与公司管理的和谐统一,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