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校始建于1979年,现设有多个教学系部,涵盖电子信息、计算机、机电、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部分专业也面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即“三校生”)进行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3年继续开设涵盖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的40余个高职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方式
学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通过高考成绩录取,对中职毕业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录取。
五、录取原则
1.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 对于同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费用可在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中查询。
七、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等政策支持。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XXX-XXXXXXX
招生信息网:www.nmec.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XX区XX路XX号
九、其他事项
本章程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学校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