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代加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能灯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生产指定型号和规格的节能灯产品。
2. 具体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加工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订单后的XX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加工任务。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样品或图纸进行加工。
2. 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 报酬支付
1. 每件成品的价格为人民币XX元,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XX日内支付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可免除相应责任,但需及时告知另一方具体情况。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以上为双方关于节能灯代加工合作的基本约定,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希望我们能够顺利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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