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7年贵州大定府管辖范围】在清代,地方行政制度较为稳定,各省的府、州、县设置也相对固定。1737年,即乾隆二年,贵州大定府作为当时贵州省的重要行政区之一,其管辖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了解这一时期的行政区划,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清代西南地区的治理结构和历史发展。
大定府设立于清初,位于今贵州省西北部,是连接川、滇、黔三省的重要区域。1737年时,大定府下辖多个州县,涵盖今天的毕节市、六盘水市等地。其管辖范围虽不及后来的扩展,但在当时已具备较大的行政管理职能。
以下为1737年贵州大定府的管辖范围总结:
一、大定府概况
大定府设立于1680年(康熙十九年),原名“平远府”,后于1729年(雍正七年)更名为“大定府”。至1737年,其行政地位稳固,成为贵州西北地区的重要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
二、1737年大定府管辖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名称 | 类型 | 现代地理位置 |
1 | 大定县 | 县 | 今贵州省毕节市大定区 |
2 | 平远厅 | 厅 | 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
3 | 毕节县 | 县 | 今贵州省毕节市 |
4 | 龙里县 | 县 | 今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注:此属争议,部分资料认为龙里县属安顺府) |
5 | 清镇县 | 县 | 今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同上,部分资料认为属贵阳府) |
6 | 水城厅 | 厅 | 今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
> 注:由于清代行政区划存在调整和变动,部分县、厅的归属可能存在不同说法,以上内容依据1737年前后较为权威的历史资料整理。
三、总结
1737年的贵州大定府,其管辖范围主要覆盖今贵州省毕节市及六盘水市的部分地区,包括大定县、平远厅、毕节县等主要行政单位。尽管当时的行政区划与现代有所不同,但大定府在清代西南地区的战略地位不可忽视。它不仅是军事要地,也是商贸和文化交流的重要节点。
通过梳理这一时期的大定府管辖范围,可以更清晰地认识清代贵州地区的行政格局及其演变过程。对于研究地方史、民族史以及清代边疆治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